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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幼女被逼卖淫事件今天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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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母亲:女儿改名为亲戚家,审判没有告诉她。

记者蚋灿实习生睠文丽陈橙

五年内可以改变什么? 能让女孩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少女,能给家人展现新的希望,但不能淡化心中难以磨灭的阴影。

乐乐(假名) 17岁了。 将近一米的身高比同龄人高多了。 害羞的性病和对男性的恐惧是影子的形式,我无法忘记5年多前的回忆。 而且她母亲还在为她三个多月的噩梦般的经历寻求正义。

2月21日,本报一直关注的永州幼女被迫进行卖淫事件二审,开庭。 换了姓的乐乐,拼命努力让自己融入高中生活。

强奸以来被迫卖淫一百多次

2006年,音乐才11岁,还是小学5年级学生,喜欢画画,喜欢弹琴,活泼可爱。 她的人生在那一年完全改变了。

那年10月1日,她以给朋友周军辉看影碟为借口,被影碟出租屋强奸,周军辉受到威胁。 如果乐乐宣传事件,他会杀了她的家人,乐乐和他一起出去工作,不要去学校。

两天后,周军辉再次受到威胁,乐乐留下便条离家出走了。

乐乐被带到休闲中心,和几个“姐妹”一起接待客人,3个月接待100多次客人,同年12月1日有4人被轮奸,被拳打脚踢。

母亲唐娟知道女儿在休闲中心时就像晴天霹雳一样,在休闲中心附近捡了十几天垃圾后,通过门口看到了女儿。 她不得不假装给两个亲戚妓女救出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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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出女儿后,唐娟多次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但直到她被死相逼得走投无路,两个月后才立案。 经过几个曲折,引起了省公安厅的关注。 几年,经历一审二审后,这个案件回到了复审。 2011年3月,永州中院对7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休闲中心老板娘和周军辉被判处死刑,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1人被判处15年徒刑,7名被告人赔偿乐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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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上诉,被告人认为量刑太重,唐娟7人都希望判处死刑,继续赔偿184万元。

几个月来,唐娟找到了本报法援助团的甘元春律师和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的胡益华律师求助,两个律师以法律援助的形式无偿代理了这个案件。

今年2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审理此案。

会话

我希望女儿身体好,心脏病也好。

20日下午,记者打了唐娟的电话。 电话那边的她对二审非常期待。 唐娟,女儿现在高一了,成绩中等,改名字住在亲戚家。 我没有告诉女儿审判的事。 “我不想让女儿介意,请不要说。 ”。 唐娟说。

17岁的乐乐比同龄的孩子安静得多,不仅几年来家人没有和男性接触过,家人还依靠乐乐父亲打工。

关于对女儿的期待,唐娟说,希望女儿忘记过去,早点治好病,治好心病,开开心心地活着。 ■记者蚋灿实习生睠文丽陈橙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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