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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成为话题的“湖南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事件”在终审判决后,在律师代理的微博上再次引起网民的关注。 8月3日,受害者幼女母亲唐娟的代理律师甘元春在个人微博上发表,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当天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娟作出了劳教一年半的决定。 记者询问了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局长邹富林的情况,邹富林回应说“正在调查事件”,挂断了电话。

“湖南永州幼女强制卖淫事件”发生在2006年,受害者受到周军辉、秦星、陈刚经营的休闲住宅卖淫威胁长达3个月,期间被4人强奸。 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其余被告被分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唐娟认为这件事有一定程度的渎职情况,但他们没有受到惩罚。 因为这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湖南永州被逼卖淫幼女母亲遭劳教续:警方称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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