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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3月14日新闻( ymg评论家丛晓波)现代商品经济的最基本特征是合同大致。 但是,遗憾的是,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很多公众缺乏合同意识,发生了各种费用纠纷。 在上述“十大忽悠”的例子中,90%以上与合同有关。
看看美容的例子。 市民李先生在一家美容院办理7000元的美容卡。 但是,在1年半的时间里,美容院转让了3次,美容师也经常改变,美容方法也在恶化。 李先生决定归还卡。 但是,反复找了10次美容院,对方总是千篇一律地回答说没有上司。 但是李先生要求消协。 在消协的调解下,美容院答应退款。 但是,李先生意外的是,办卡的时候是75元/次,还卡的时候是200元/次。 对于这样的霸王条款,消协也爱有帮助。 理由很简单,李先生没有和美容院签订白纸黑字的费用合同。
因为没有这样的合同而影响维权效果的例子不胜枚举。 关于保存维权证明书的建议和注意,相关部门声嘶力竭,但结果是逐年做着同样的事情,逐年人不同。 从常识上分解,谁都不希望突然悠然自得或被侵害,但为什么在具体的费用活动中,不能用合同意识保护合法权益呢? 原因大致如下。
首先是面子的问题。 近年来,公众的契约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 但是,很多情况下,会给面子带来障碍,被商家说得很好,在进行费用活动的时候松开合同的弦,最终陷入了商家设置的各种费用陷阱。
其次,有点顾客家境慷慨,结果吃了口头约定的损失,失去了钱很难过。 这种现象在一点租赁中很常见。 比如,职员租了房子找到房东说话,觉得价格很好,爽快地成交了。 给房东钱后,没有书面合同,对方是否是真正的房东也完全没有关系。 结果,不到几天,真正的房东出现了,要求出租人退房。 领房租的房东,原来从房东到房东……
最后,是“馅饼心理”。 本报收到的数百件维权电话中,客户便宜大亏的例子不胜枚举。 事实上,很多成本陷阱只要客户有点戒心,就不会上当。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客户宁肯相信有无,不可靠。 有些商家有哪怕一点花哨的谎言、炒作、捡便宜的东西的心情,在具体的交易中缺乏合同精神,所以结果是可以想象的。
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很重视合同的大体公众,不仅不能种面子,而且得到商家的尊重和敬仰。 而且,什么样的浅薄混乱会成为冤罪的主要原因,经常成为业者的笑料。 一个契约城市的最终形成首先取决于公众契约意识的井喷和固守。 因此,经常收紧契约的弦不仅对自己,对所在的城市和社会也有责任,所以快点行动吧。
专题【关注315费用和安全】谁在伤害客户?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评论:3.15花费维权紧绷“契约”弦不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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