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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将划定一个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烧区
近日,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改善城市燃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烟台市穆平将在南北两个区域设立禁燃区。
据了解,北部禁烧区面积12.2平方公里,东起澧水西岸,西至西郊路,南至翠山街,北至滨海东路,2014年12月底前达标;南部禁烧区面积18.2平方公里,东起沁水西岸,西至西郊路,南至雷神庙街,北至翠山街,2015年12月底前达标。
无燃烧区释放后,除城市集中供热外,禁止在高污染燃料无燃烧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拆除或更换为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等清洁能源。违反规定,在高污染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或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牟平区将为高污染燃料指定一个禁止燃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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