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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冠肺炎突发肺炎首当其冲,辖区内上市公司也受到很大影响。在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下,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湖北省解除了对湖北至韩通道的控制,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何?辖区内的资本市场如何复苏?全国人大召开前夕,《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党委书记、湖北省证监局局长李秉恒。
表示,自湖北解除对韩通道的控制以来,湖北上市公司复牌步伐加快,逐步走上正轨。截至5月8日,复牌率超过80%的公司有104家,占95.41%。湖北资本市场的复苏也是乐观的,资本市场融资活动是上升而不是下降。李秉恒介绍,今年前四个月,辖区内企业股权融资总额同比增长243%,债务融资总额同比增长26.8%。此外,湖北上市公司的融资总量、审核人员数量和计划人员数量显著增加。
对于新证券法,李秉恒认为有许多亮点,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湖北证监局将着力提高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坚持少管优管的原则,密切关注财务舞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以及“早罢工、小罢工和伤害”的风险迹象和违规行为。对于防范和化解风险,李秉恒认为这是一场艰苦的战斗和持久战。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做好重点地区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稳步化解各种风险,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实现稳定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尽快激活
证券集体诉讼
《证券时报》记者:你今年的提案关注哪些方面?
李秉恒:今年,我主要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在证券业设立不良资产处置机构,有效化解债券违约等风险。目前,证券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着专业机构缺乏、处置周期长、处置手段不足、证券资产持有人相对分散、困境企业与产业资本对接渠道不畅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证券处置机构,推进风险缓释的相关工作。
第二,建议成立长江经济带开发银行。长江经济带开发银行定位为区域性政策开发银行,主要用于支持“恢复长江生态环境”、“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途径”等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它的总部建议设在武汉。
第三,建议制定和发布新三板市场监管条例。明确新三板市场的基本功能,实现错位发展。明确新三板市场自律监管权限,改善市场内生生态。规定不同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制的全国性股份转让公司的组织管理要求,实现股份转让公司法人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第四是尽快启动证券集体诉讼。新证券法实施以来,集体诉讼的具体实施仍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尽快出台司法解释,细化证券代表人诉讼的关键环节,使诉讼制度从“站起来”向“用起来”转变。
辖区资本市场
融资能力快速恢复
证券时报记者:湖北和武汉已经开封一段时间了。湖北上市公司最近一次复工投产是什么时候?湖北证监局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哪些支持,效果如何?
李秉恒:自从湖北解除对韩通道的控制以来,湖北上市公司加快了复工复产的步伐,逐步走上了正轨。截至5月8日,辖区内109家上市公司中,104家复牌率超过80%,占95.41%;4 .部分恢复工作,占3.67%;只有一个人少量返回工作岗位。在部分复工和少量复工的五家企业中,有两家由于自身业务问题没有完全复工,有三家受到本行业防疫控制的影响,要完全复工还需要一段时间。
自疫情爆发以来,湖北省证监局积极完善和落实服务措施,为恢复工作、恢复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一是第一次成立“疫情处理领导小组”,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全面负责辖区资本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另一方面,它积极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以及当地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武汉刚刚宣布控制,我局就疫情预测对辖区资本市场的影响分析向证监会等部门提出了工作建议,大部分配套政策建议被采纳。会同省级地方金融监督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实施疫情防控确保平稳运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等一系列地方支持政策。
第三,积极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如疫情期间,宜昌市财政局及时协调,帮助辖区内上市公司三峡新材料(600293)解决原材料无法运输的问题,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生产。引导上市公司大股东与证券公司协商延长股权质押,缓解部分上市公司复工复产的流动性压力。截至5月8日,全省1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5.26亿股的质押已延期或展期,涉及贷款金额26.18亿元。引导确实难以受疫情影响的上市公司做好信息延迟披露工作,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第四,服务企业应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及时向企业传递资本市场支持政策,做好政策解答和业务对接。
虽然受疫情影响,但辖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和服务能力恢复较快,效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剔除政府债务影响后的直接融资同比增加,辖区内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呈现更加活跃的趋势。今年1-4月,辖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总额407.32亿元,同比下降,但今年前4个月湖北政府债券未在交易所发行。剔除政府债券影响,直接融资总额同比增长43.04%。其中,股权融资总额73.38亿元,同比增长242.74%;债务融资总额333.94亿元,同比增长26.8%。此外,截至今年4月底,湖北已有27家公司获得了交易所的债券发行批准文件,总金额为569.72亿元。在疫情的影响下,辖区内企业的资本市场融资活动不是下降而是上升。
二是融资总量、审计师数量和并购再融资策划者数量大幅增加,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运作的积极性更高。今年以来,湖北已有三家公司通过首次上市融资14.4亿元;两家上市公司进行了再融资,融资总额为57.13亿元,而去年同期只有一家公司再融资8.14亿元。今年,两家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组和再融资计划已经获得批准,一项计划已经过审查。据估计,这三家公司的融资总额接近100亿元。去年同期,只有一家上市公司有再融资计划,融资金额为4.25亿元。此外,今年1月至4月,有12家公司发布了再融资计划,而去年同期只有8家公司。
这些成就得益于证监会的扶持政策、省政府对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视和推动以及各方的共同努力。这些数据还表明,在疫情影响下,辖区内企业急需资金应对疫情影响,恢复发展,实现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还将及时出台有利于更好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改革措施,确保“十二五”深化改革有序推进,逐步开花结果。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配套政策和改革措施,为湖北经济社会全面复苏有效推进资本市场。
采取多种措施促进
新型企业上市
《证券时报》记者:湖北省政府提出了上市公司五年翻番的计划,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应运而生。如何抓住这个机遇,快速实现湖北上市公司数量翻番?
李秉恒:湖北省委、省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发展全省资本市场。近年来,他们在推动企业上市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18年以来,该省已有13家新的国内上市公司。创业板注册制度改革备受关注,湖北也一直关注并做好准备,希望推动一批新技术、新产业(300832)、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上市,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优质发展。
首先,进行宣传,集中政策。以“上市云”为载体,结合深交所湖北资本市场培育基地,我们将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和专项培训等方式及时向企业传递创业板改革的政策动向,让企业了解创业板注册制度,并对其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做出初步判断。
第二,接触和研究,注重对接。目前,全省有数百家储备企业要上市。我局和政府相关部门首先安排了这些企业,其中100多家被纳入创业板储备企业数据库,50多家被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各市州,从多方面进一步探索符合创业板定位的重点培育企业。
三是优化服务,加强引导。充分发挥深交所湖北资本市场培育基地和保荐代表人联系市州工作体系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并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同时,以指导和监督为抓手,督促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脚踏实地开展指导工作,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准备,推动更多企业高质量成功上市。
从五个方面提升
上市公司的规范化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新《证券法》已经实施,加大了对信息披露违规和财务欺诈的处罚力度。你认为新证券法会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产生什么影响?湖北证监局将采取何种监管方式来促进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
李秉恒:新证券法的颁布标志着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迈出了新的一步。修订后的《证券法》内容有许多亮点,如采用证券发行登记制度、设立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提高违规成本等。,为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充满活力和弹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新《证券法》将从以下四个“好处”帮助上市公司规范经营:
一是有利于为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创造资本市场环境。新《证券法》实施证券发行登记制度,优化发行条件,将加快优质企业上市,优化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加快风险公司清算,为上市公司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环境。
二是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新《证券法》设立了专门的章节制度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提高上市公司规范披露的内生动力。
第三,有助于上市公司更加重视投资者保护。在新《证券法》中,集体诉讼制度、代表股东收取股东权益和完善现金分红制度将促使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自觉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合规意识。新《证券法》大幅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增加了违法行为的成本,规范了股东减持、内幕交易等行为,这将鼓励上市公司尊重法治,严格遵守监管红线。
湖北省证监局将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提高辖区内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指引》要求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将公司治理和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纳入现场检查重点范围。
二是做好培训工作,夯实“重点少数”的主体责任。与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开展1-2次董事专项培训,重点是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新证券法、新再融资规定等。,促使上市公司的“关键少数”勤勉尽责。
三是特别注重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持续监管。完善公司的风险分类,坚持少管优管的原则,密切关注财务舞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并“早打、小打、伤害”风险征兆和违规行为。
四是协调配合,开展现场检查。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以风险公司和重大问题为触发点开展现场检查,以专项核查和重点核查为重点开展精细检查,综合运用监管措施、检查备案、移交公安等手段,构建综合防控体系,以增加违法违规成本。
第五,积极推动风险公司有效化解风险。推进股权质押风险化解,做好股票风险公司处置和改造工作,清理资本市场。
有必要保持疫情下的风险底线
我们还必须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
《证券时报》记者:防范和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的底线和根本任务。你有什么经历?
李秉恒:一年来,湖北证监局牢牢把握风险底线,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力度持续加大。截至目前,11家上市公司解决了股票质押风险,1家上市风险公司解决了退市风险,2家公司撤回了退市风险预警,其他高风险公司形成了相对清晰的风险化解路径,资本市场其他关键领域的风险基本可控。可以说,辖区内资本市场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我们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依然严峻复杂,必须把防范和化解风险作为当前辖区资本市场工作的底线和根本任务。这是一场艰苦的战斗,也是一场持久战。我有三个主要的“必须坚持”经历:
首先,我们必须坚持用词稳定。用“三个稳定”把握辖区风险底线。稳定市场,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加强对杠杆基金和交叉风险的监控和判断,不断加强统计分析,提前做好计划,积极防范和化解辖区市场操作风险。稳定防控,坚决防范疫情给辖区资本市场带来的次生风险,加大对次生风险的监测和排查,做好判断和处置预案,有效防止辖区市场主体恢复生产和流动性。困难造成的潜在风险;稳定生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发挥检查和处罚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加大对欺诈发行、金融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生态。
二是坚持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持分类政策、精确拆弹,抑制增量,同时化解存量,继续做好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私募基金、行业机构、各交易场所等关键风险防控工作。
第三,要坚持支持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平稳缓慢化解各种风险,实现稳定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在疫情影响下,我们不仅要保持风险底线,还要确保市场稳定运行,确保经济有序复苏和发展。在保持风险底线的前提下,要尊重法治和市场规则,体现监管的灵活性,促进市场流动性的增加,增强反周期监管能力。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湖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秉恒:设立证券业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激活证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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