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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湘西1月7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认定,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中共中央副书记、宣传部长唐湘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唐湘林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被告人唐湘林自2002年至2019年担任东安县县委副书记、道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永州市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他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工程招标、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接受他人单独或与特定关联方给予的财产,数额巨大。根据法律,他应该受贿
唐湘林简历
唐湘林,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湖南祁阳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他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并于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东安县委副书记、道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2011年9月,任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8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11月,任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18年7月,任湘西自治州委员会副书记、统战部部长;2018年10月,任湘西自治州委员会副书记、宣传部部长。他于2019年6月被免职。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湘西州原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唐湘林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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