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99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春1月21日综合报道据吉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原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刘培柱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过调查,刘培柱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私用公共汽车;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收受财物的;违反诚信纪律,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权钱交易;违反工作纪律,非法设立表外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作为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刘培柱丧失了理想信念,没有党性原则,对党不忠、不诚实;违法、犯法,将行政执法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私利极度膨胀,与私人企业家勾结,从事权力和金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构成违法失职,涉嫌犯罪。十八大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刘培柱的党籍,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将他开除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刘培柱简历
刘培柱,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2年10月,任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局长;
1995年5月,任长春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4年2月,任吉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04年12月,任吉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2005年1月,任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3月,任吉林省党委委员、公安厅副厅长;
2012年2月,他担任吉林省公安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2019年7月,他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吉林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培柱被"双开"(简历)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6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