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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吉林6月3日综合报道据吉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和监察厅对吉林省原市委书记、吉林省CPPCC主席崔振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崔振吉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和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收受礼品、赠品,非法借用管理和服务车辆,非法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非法要求他人支付和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组织谈话、通信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非法安置他人的;违反诚信纪律,非法经营企业,非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影响违规行为,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取国家扶持资金,利用职权影响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非法收取土地出让金,无偿使用政府购买的公共财产;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涉嫌腐败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干涉司法、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免除实际控制公司的罚款、违规审批项目,给国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

吉林市政协原主席崔振吉被"双开"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崔振吉丧失了理想信念,丧失了使命感,没有党性原则。他对党不忠,不诚实。官员也是商人,公共权利是私人的,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的企业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贪婪和腐败,滥用权力,与私营企业家勾结,从事权力和金钱交易;他专横跋扈,胆大妄为,无视群众利益,干预司法,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构成违法失职,涉嫌犯罪,十八大后不知如何制止,不收敛,不制止,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崔振吉的党籍,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监察委员会将他开除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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