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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1月4日综合报道据《缙云》客户消息,1月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任命李静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副总统兼司法委员会成员;李静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决定接受高景洪辞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数据库数据,李静,女,1963年4月出生,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庭长,2013年任湖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高景宏,1959年8月出生,2014年当选天津市高级法院院长。

李静简历

李静,女,1963年4月出生,汉族,山东乳山人。研究生学位,法律硕士学位。1983年8月加入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理论学院学习。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法官。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他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刑法专业研究生。

1990年9月至1994年4月,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冶达分院副院长、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兼主任、副科级法官。

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副区长。

1997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山东省共青团淄博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青联主席。

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5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委书记。

2005年1月至2009年4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主任级)。

2009年5月至2013年1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3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自2019年1月起,他一直担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代理院长。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李静任天津市高院代院长 高憬宏辞去院长职务(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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