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53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1月4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CPPCC副检察长张海生涉嫌受贿罪、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告人张海生告知了他的诉讼权利,并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被告人张海生侵占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张海生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他人财产,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海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巨额公共财产,用于非法占有。应追究其受贿罪、受贿罪和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张海生简历
张海生,男,汉族,1958年4月出生,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8月-1998年10月,呼和浩特市组织部青干处副处长;
1998年10月-2005年7月,呼和浩特市托县委员会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5年7月-2006年7月,呼和浩特市托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6年7月-2007年3月,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07年3月-2010年6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任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委书记、市政中心主任;
2012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委书记、市政府事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部部长;
2012年10月-2013年1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委书记、市政府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呼和浩特市CPPCC市委副书记、市政府服务中心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呼和浩特市CPPCC市委副书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党组成员;
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呼和浩特市CPPCC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8年4月退休。
2018.05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呼和浩特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海生被提起公诉(简历)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6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