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3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白城4月4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正科级)涉嫌受贿罪和利用职权受贿罪,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刘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在担任大安市委书记、白城市副市长、白城市主席、白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上的便利,通过境外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数量非常大;离职后,利用其原有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受托人财物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继武被提起公诉

刘的简历

刘,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于吉林省。他于1973年10月加入工作,并于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获得学士学位。

2003年1月,他担任大安市委书记;

2005年10月,他担任白城市副市长;

2010年5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年12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CPPCC市委书记;

2012年1月,任CPPCC白城市委书记、董事长;

2012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4月退休。

2018年11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继武被提起公诉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6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