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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5月5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日前,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原党委书记王富山(正科级)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告人王富山告知了他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富山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党委书记王福山被提起公诉(简历)

王富山简历

王富山,男,汉族,1960年1月出生,天津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央党校,高级工程师。

1980.09-1984.07北方交通大学电信系铁路信号专业学生;

1984.07-1986.01天津地方铁路局检修组实习生、技术员;

1986.01-1987.10天津地方铁路局机务部生产运行部干部;

1987.10-1988.03天津地方铁路局团委副书记;

1988.03-1990.10天津地方铁路局工业公司副经理兼经理;

1990.10-1993.09天津地方铁路局生产计划部干部;

1993.09-1995.12天津地方铁路局生产计划处副处长;

1995.12-1997.12天津地方铁路局建设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1997.12-2000.11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市政府港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综合计划司司长(1997.03-1999.01,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

2000.11-2003.04天津地方铁路局副局长;

2003.04-2004.05天津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4.05-2005.12天津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天津济钢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03-2005.01,中央党校法学理论研究生班);

2005.12-2007.12天津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天津济钢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2007.12-2009.05天津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9.05-2011.11天津市河东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

2011.11-2011.12天津市河东区委书记、区长、区政府党委书记;

2011.12-2015.09天津市河东区委书记(2010.06-2013.01,就读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5.09-2015.11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

2015.11-2018.03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8.03-2018.08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党组书记(负责天津市交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018.09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原党委书记王福山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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