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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丹东1月30日综合报道据辽宁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丹东凤城市委原书记高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高军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藏的违法违纪行为,并阻止他人检举揭发;违反中央八项法规精神和廉政纪律,非法借用私营企业主要车辆,非法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反群众纪律、贪污腐败等涉及黑恶势力的行为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高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法失职,涉嫌犯罪,十八大后没有收敛或制止他的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军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高军的简历
高军,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辽宁省东港市人,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省委党校。中共辽宁省第十二届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丹东市委委员、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4.03-1995.02丹东市东沟县工商局大东工商所职员、职员、要素市场管理处职员(1990.09-1993.07,辽宁省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专学历)
1995.02-1995.12丹东市东港市新兴街道办事处助理主任
1995.12-2000.04丹东市东港市新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0.04-2002.10丹东市东港市新兴街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
2002.10-2004.04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任级)
2004.04-2006.12丹东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4.05副县级)
2006.12-2007.08丹东东港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7.08-2008.04丹东东港市副市长、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
2008.04-2009.02丹东东港市副市长、东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9.02-2009.12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常委
2009.12-2011.10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临港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辽宁(丹东)仪器工业园(基地)党委常委、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1.10-2012.09丹东市招商引资局(经济技术合作处)党组书记、局长
2012.09-2012.12丹东凤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2.12-2016.03丹东凤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03-丹东凤城市委书记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辽宁凤城市委原书记高峻被"双开"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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