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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白城7月5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宣布,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瑞(主任级)涉嫌受贿罪,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被告人王瑞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瑞在担任白城市副市长、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极其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瑞简历
王瑞,男,汉族,1952年11月出生,吉林省扶余市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93年10月,任白城轻化局党组书记、局长;1995年10月,任渭南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1996年3月,他担任渭南市委书记;1999年2月,他担任白城市市长助理;1999年3月,他担任白城市副市长;2003年12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长;2007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1月退休。
2019.02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锐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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