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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曲靖8月6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陈文伯涉嫌受贿罪,被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陈文伯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文伯利用担任中共师宗县委副书记、师宗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极其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陈文伯简历

陈文伯,男,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省委党校,1972年12月出生。

1992年7月至1994年1月,在曲靖区富源县朱元乡团委工作;

1994年1月至1996年8月,在曲靖区富源县委员会组织部工作;

1996年8月至1997年6月,任曲靖区富源县委员会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

1997年6月至1998年11月,任曲靖区(市)富源县委员会组织部干教育处处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曲靖市富源县老厂乡党委副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曲靖市富源县王宇乡副书记、副乡长、代乡长、乡长;

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曲靖市富源县狮岭山镇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1月,在曲靖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工作;

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曲靖市信访局副局长;

2004年6月至2004年7月,在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工作;

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曲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五司司长秘书;

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曲靖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曲靖市马龙县副县长;

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任曲靖市马龙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员会副书记;

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16年7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8年8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云南师宗县原县长陈文波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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