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7字,读完约1分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白城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孙(副科级)涉嫌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单位受贿罪、贪污罪,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孙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依法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孙在白城师范大学计划财务部主任、副主任、党委副书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负责人和分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单位作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直接负责为他人谋取利益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产,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单位受贿罪和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白城师范学院党委原副书记孙永利被提起公诉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77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