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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无锡11月4日综合报道据无锡市纪委消息,近日,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对惠山区原副区长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非法收受刘的礼品;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并获利的;滥用权力给国家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利用自己的地位为他人谋利,接受巨额财产。
刘缺乏理想信念,党员意识淡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构成了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刘简历
刘,男,汉族,原名刘伟,1970年9月出生于江苏无锡,学士学位。他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并于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3月,任无锡市惠山区前洲镇副镇长;2004年12月,他担任惠山区前州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委员长;2006年8月,任惠山区雁桥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10月,任惠山区盐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2009年11月,任惠山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局长;2013年6月,任惠山区前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前桥配套区党工委书记、无锡职业教育园区党工委副书记;2016年8月,他担任惠山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刘是惠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9年7月,他被调离惠山区政府党组,不再担任副区长,辞去惠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无锡市惠山区原副区长刘俊伟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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