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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菏泽7月18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吴胜涉嫌受贿罪,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吴胜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吴胜,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1994年至2019年,被告人吴胜利利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主任、司法技术主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主任、党组成员、副书记、副院长、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且利用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因此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声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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