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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呼和浩特8月12日综合报道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立案查处了原自治区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的严重违纪行为。

经过调查,周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非法办理公务,给国有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周因犯国有企业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情节严重的,应当从严惩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开除周的党籍,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被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解除公职。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周秉利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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