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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毕节8月30日综合报道最近,经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毕节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梅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张玉梅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建立攻防同盟,并面临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办公用房、非法公务用车、非法津补贴、公款吃喝和超标准接待、非法安排购买高档酒类、非法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和为他人调整工作的承诺;违反诚信纪律,非法借贷给客户并牟利;违反工作纪律和违法办案的;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清理本单位“小金库”,非法使用“小金库”资金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张玉梅丧失了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涉嫌职务犯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没有停止,不知道如何停止,在他的惩罚违反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毕节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市监察委员会会议后,决定给予张玉梅开除党籍处分;张玉梅被市政监督委员会解除公职;追回其非法收入;将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玉梅简历
张玉梅,女,汉族,1964年5月出生,贵州七星关人,大学文化,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9月,曾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02年3月,他担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6年3月,他担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6年4月,他担任毕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2年3月,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2年6月,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
2013年4月,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县级法官
2014年1月,任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巡视员、县级巡视员
2015年8月,任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委员,兼任毕节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第一任政委
2019年1月,他担任毕节市司法局调查员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毕节市司法局原局长张玉梅被"双开"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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