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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拉萨10月12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认定,原西藏自治区党委委员、交通局副局长、巡视员索朗群培(局长级)涉嫌受贿罪,被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为管辖。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索朗群培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索朗群培利用其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部党委委员、副局长、巡视员的职务,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在工程领域和任职资格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索取和收受钱财,数额极其巨大。他因受贿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索朗群佩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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