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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昌10月26日综合报道据江西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报道:近日,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江西省监察厅对原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永林进行了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曹永林严重违法。
经过调查,曹永林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情况,组织信访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款项获取高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非法干预和干预执法活动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曹永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思想政治堕落;背离最初的使命,兼顾环保,吃环保,逐案逐利,违法乱纪,与不法商人为敌,“保护和护送”非法排污,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获取巨大的非法利益;无视党纪国法,无所畏惧,在反腐败的高压下不收敛、不强化;在组织检查和调查时,他不思悔改,企图串通欺骗组织,逃避处罚,违反了“六大纪律”。曹永林的行为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严重破坏,影响了江西省第一个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的纪律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他不知道如何停止,不收敛,不停止。他的本性特别坏,情况特别严重,所以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曹永林的党籍,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将涉嫌受贿罪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曹永林的简历
曹永林,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江西省都昌县人,本科文化,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加入工作。
1994年12月,任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助理、副站长、站长;
2009年2月,任省环境监察局局长(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14年8月,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7年2月,任党组成员、省环保厅副厅长;
2018年10月,他担任党组成员、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2019年8月,他被免去省委常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的职务。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副厅长曹永琳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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