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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烟台10月31日综合报道据山东省烟台日报报道,10月29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波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傅勋,烟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决定接受岳德川辞去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国经济网当地党政领导的材料,李波,1968年4月出生,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委员会书记;傅勋,1967年1月出生,威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今年9月,他担任烟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岳德川,1961年11月出生,2017年1月任烟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今年9月任省委第三检查组组长。

李波任烟台副市长 傅逊任市监委代主任 岳德川辞去主任职务(简历)

李波的简历

李波,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山东招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他于1991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9-1991.07烟台大学生物化学系生物化学专业学生

1991.07-1992.12烟台大学生物化学系政治辅导员

1992.12-1995.04烟台大学学生办公室学生公寓科副科长

1995年4月-1995年12月烟台大学团委副书记(主任级)

1995.12-1997.12招远市监察局副巡视员

1997.12-1999.02招远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9年2月-2000年1月招远市蒙自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2000.01――2001.01招远市蒙自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1.01-2001.12招远市碧果镇党委副书记、市长、政协办公室主任

2001.12――2002.12招远市碧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12――2007.01蓬莱市副市长

2007年1月-2007年10月蓬莱市委常委

2007.10-2009.11烟台市福山区委员会常委、区纪委书记(2006.09-2009.06期间,山东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9年11月-2011年11月烟台市福山区委员会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1年11月――2012年12月海阳市委副书记

2012.12――2013.01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3.01――2013.02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3.02-2015.08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委书记

2015.08-2015.09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市人大主任候选人

2015.09――2016.02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人大主任候选人

2016.02――2017.12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

2017.12――2019.08烟台市芝罘区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19年8月――2019年9月,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提名

2019.09-2019.10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提名

2019.10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李波任烟台副市长 傅逊任市监委代主任 岳德川辞去主任职务(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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