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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口12月12日综合报道据海南省纪委网站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原东方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邓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邓敏违反政治纪律,未能落实巡逻反馈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收受礼品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提拔干部时,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反工作纪律,变相截留违反规定设立的专项工作经费,以及多次非法干预工程项目的;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包工程项目、分配项目资金、购买医疗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接受巨额财产。

海南东方市原市长邓敏被"双开" 对家属失管失教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邓敏失去了理想和信念,没有纪律和法律意识,私欲膨胀。他利用职权对工程项目进行肆意干预,同时抽身收钱,意图逃避审查和调查。他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构成违法犯罪,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邓敏的党籍,省监察委员会开除其公职;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并继续追回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海南东方市原市长邓敏被"双开" 对家属失管失教

邓敏简历

,男,黎族,1964年10月出生,海南陵水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7年至1988.01年,任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委员;

1988.01年至1990.05年,任海南省陵水县政协委员(1988.04年以后);

1990.05年至1994.05年,任海南省陵水县委员会组织部委员,副处级组织者;

1994年5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县干部处处长、助理研究员、干部处副处长(2001.08-2003.03年在临高县政府工作,任副县长);

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部级);

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任海南省儋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

2009年2月至2009年10月,任海南省儋州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海南省昌江县委员会副书记;

2010.12年至2014.05年,任海南省昌江县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员会书记;

2014年5月,任海南省东方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长。

2019.05他涉嫌严重违法,受到海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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