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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000876)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宣布了《关于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刘永好建议: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作、参股、联合集资等方式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管理;优先支持农业高新区产学研合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高质量的农业高新区产学研深度合作项目,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与科研单位对接的机会,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人才公寓、生活补贴、成果奖等优惠政策。
提案全文如下:
关于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主体作用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劳动生产率低下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农村面貌的长期障碍和不足。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远低于第二、第三产业。与其他企业相比,我国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仍然较弱,尤其是农副食品加工业。据统计,156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只有两个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中国涉农高科技企业的比例约为8%,国内大多数涉农企业在R&D的投资不到1%。科技对农业产业的支撑能力亟待提高。
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和(002001)水果一体化改造的重要实践,也是农业科技园区的先进形式,在抢占科技竞争制高点、提高综合效益、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自1997年杨凌示范区建立以来,中国围绕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数百项科技成果,建成并推广了300多个示范点,为中国乃至世界干旱半干旱农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第一个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题,从国家层面系统指导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深入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实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的高标准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在农业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我建议:
1.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作、参股和联合设立资金等方式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根据《意见》精神,示范区将通过“一区一主题”的设计,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些主要瓶颈。农业龙头企业通过生产经营实践,对产业发展和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务实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因此,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参与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有利于充分发挥顶层政府设计与市场运行机制相结合的双重优势。
2.为聚集创新资源,建议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管理。一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对园区企业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二是对企业用于示范区建设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第三,协调政策性银行为园区投资建设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
3.突破农业科学研究的瓶颈往往需要实验室研究探索和实地实践知识。协调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生产、教育和科研的深度合作,有利于推动农业重大问题的系统解决。因此,建议政府重点支持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学研合作:一是拨出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农业高新技术领域高质量的产学研深度合作项目;二是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科研单位的对接提供机会;三是加大对产学研合作人才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人才公寓、生活补贴、成果奖等优惠政策。
主办单位:刘永好
2018年3月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刘永好委员:建议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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