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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原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原重庆市委书记孙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被告人: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孙利用职务便利,担任北京市顺义区委员会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委书记、农业部部长、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承包工程、经营业务、调整工作岗位等事宜,以及非法收受他人单独或与某些关联方共同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开庭 非法收受1.7亿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对出庭作证的两名证人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做了最后的声明,说他受到了法律的严肃审判,他罪有应得。他被说服了,真诚地认罪和忏悔,并真诚地服从了法庭的判决。

1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CPPCC委员、记者和各界人士出席了庭审。

审判结束后,法院宣布法院将休庭,并在任意时间宣判。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开庭 非法收受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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