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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宣布202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在即。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000876)董事长刘永好今年将向全国人大提交六项提案。在《关于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中,刘永好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明确地方政府间数据共享的技术对接标准。通过建立统一、规范、互联、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平台,将来自各种数据源的政府公共数据进行整合。
同时,刘永好认为,政府公共数据中存在大量敏感数据,一旦泄露将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数据安全非常重要。因此,在开放政府公共数据的同时,建议建立严格的申请主体访问机制,只向符合数据安全要求的个人和组织开放数据,严格跟踪数据申请流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关于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电子商务和移动应用的发展和普及,收集、共享、开发和应用数据已经成为新智能时代的主要特征。中国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然而,主要发展领域仍局限于互联网和企业应用,政府公共数据应用明显滞后。这部分数据和安全控制策略的开放性、范围和界限并不完全清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如此。另一方面,中国正在大力部署智慧城市建设。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大数据信息系统是关键,中国80%以上的信息和数据资源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中。如果这部分数据不能被充分利用,即使我们建立更多的应用系统和投入更多,它也不会完全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应用已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我建议:
1.立法是政府公共数据公开的关键。政府公共数据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完善立法和实现产业化来促进政府公共数据的公开。
首先,在立法原则上,在维护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政府公共数据的公开应最大限度地符合产业应用原则。
第二,在监管范围上,由于政府公共信息的公开和应用将贯穿数字中国、智能社会的建设、发展、运行和治理的全过程,建议立法应全面涵盖政府公共信息的存储、共享、保护、公开和应用的全过程。
第三,在立法层面,国务院制定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府信息共享,但没有规定政府公共数据的公开和应用。虽然成都、南昌等地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政府公共数据公开管理规定,但由于立法水平较低,且仅限于个别城市,其公开程度和实际应用受到一定限制。由于政府公共信息公开涉及各级人民政府的多个政府部门,建议提高立法水平,为政府公共数据的公开和应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2.建立统一开放的政府公共数据平台。首先,建议尽快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明确地方政府间数据共享的技术对接口径。通过建立统一、规范、互联、安全、可控的数据开放平台,将来自各种数据源的政府公共数据进行整合。其次,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础上,建议尽快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工程,引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公共数据的开放行为,促进政府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
3.加强政府公共数据应用的监督管理。政府公共数据中有大量的敏感数据,一旦泄露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数据安全非常重要。因此,在开放政府公共数据的同时,建议建立严格的申请主体访问机制,只向符合数据安全要求的个人和组织开放数据,严格跟踪数据申请流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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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刘永好建议:推进政府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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