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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重庆3月26日综合报道据重庆市铜梁区纪委消息,近日,经铜梁区纪委批准,铜梁区纪委对铜梁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违反廉政纪律,多次收受礼品;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骗取公共财物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余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纪,构成违法失职,涉嫌犯罪。十八大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没有停止,他的本性是坏的,情况是严重的,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铜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报请铜梁区委员会批准,决定开除余的党籍,铜梁区监督委员会解除其职务,追缴其非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重庆铜梁区民政局原局长喻永禄被"双开"

余的简历

于,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重庆铜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7.07四川省铜梁县永嘉中学教师

1987.07-1993.06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教师

(1983.07-1988.06重庆师范大学化学系函授学习)

1993.06-1995.06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教学副主任

1995.06-1996.10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教务长(1995.07-1996.10期间,任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委员、市长助理)

1996.10-1997.02四川省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

1997.02-1997.06四川省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7.06-1999.01重庆市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9.01-2001.10重庆市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镇人大主任

(1998.09-2001.07: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

2001.10――2004.06重庆市铜梁县华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06――2006.12重庆市铜梁县白洋镇党委书记

2006.12――2009.07重庆市铜梁县安珠镇党委书记

2009.07-2011.07重庆市铜梁县普鲁镇党委书记,铜梁县工业园B区党组成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1.07――2014.08重庆市铜梁县安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08――2016.07重庆市铜梁区安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07――2017.09重庆市铜梁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地区接待办公室主任

2017.09重庆市铜梁区党委书记、民政局局长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重庆铜梁区民政局原局长喻永禄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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