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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12月17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天津市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光宇涉嫌受贿罪,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告知被告人熊光宇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被告人:熊光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与他人合伙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熊光宇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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