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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遵义12月12日综合报道据贵州省纪委网站报道,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志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刘志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机在女儿婚礼上敛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组织原则干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反诚信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互惠的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志毅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严重违反党纪,构成违法违纪,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以后,他没有收敛,没有停止,不知道如何停止,而且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和省监察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开除刘志毅的党籍,终止遵义市的党籍。第五届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刘志毅的简历
刘志毅,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山西省汾西市人,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8年1月,他在贵州滑翔学校学习;
1978年7月,他在飞行大学学习飞行通信专业;
1981年5月,任海军飞行大学,先后担任职务,副公司通信教师和副公司干事;
1986年1月,任原贵州省遵义区遵义市税务局、人事局委员,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副主任,原贵州省遵义区遵义市委办公室副主任。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员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
1998年4月,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
2001年1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2年8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11年3月,任贵州省遵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遵义干部学院副院长;
2012年2月,任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遵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主任;
2012年6月,他担任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年1月,任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委员。
2019年6月,他被免去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019年7月,他被免去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9年8月,免去其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志义被"双开"(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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