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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申请、受理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市住房和建设局于10月17日公布了第二批7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供有鉴定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选择。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1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取得了鉴定资格。
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的监督管理。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除依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外,还应当具备建筑工程结构检测能力、开展鉴定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结构计算分析软件、至少10名在职鉴定人员以及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定业务规范和标准从事鉴定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出具鉴定报告。被认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后24小时内将评估报告送达委托人,并向房屋所在地县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对评估单位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列表如下:
2018年烟台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第二批)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市公布第二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附名单)
地址:http://www.yccyxh.org/ycfc/3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