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99字,读完约7分钟

作者:申卫星,刘云(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维持经济和社会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要求,是中国立法事业的重要任务,也是这次民法典编纂事业的核心目标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经济、社会等各行业体制机构的改革,从以前传达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物质和文化迅速发展的诉求。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从1986年民法通则到最新民法,我国民事立法致力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所需的制度保障的构建和完善。 与过去分散的民事法律体系相比,此次编纂的民法对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和合同制度制定了系统规定,为市场经济运营设立了市场准入、产权和利用、市场交易规则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法。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体现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权益和自由

人民是历史的创始人,市场是创造性的发源地。 民法典是权利法,确认各类民事主体参与市场经济享受的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一系列权利,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民法典总则篇中,法律行为制度确立了私法自治的基本,为各种民事行为的自由提供了广泛的空间。 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意味着真相,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其从事的法律行为比较有效。 法律行为不仅可以以书面形式表达,还可以以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表达。 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用有条件、有期限等方法设定法律行为的效力产生机制。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物权篇通过规定自身物权和其他物权,确立了市场交易中产权定义和利用的基本规则。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实行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快速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自身物权是对自己财产的控制权,分别规定了国家的所有权、集体的所有权、公司的所有权和个人的所有权。 他的物权是比较他人财产形成的支配权,其中包括比较财产采用价值的支配权——利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采用权、宅基地采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以及财产交换价值形成的抵押权、质权。 关于数字时代的新财产,民法典还确认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合同篇确定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市场交易关系不同的快速发展阶段和运行状况,系统规定了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合同关系的终止及违约责任,构成了市场交易的基础规则,普遍适用于中国各种类型的民间商务交易。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维护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安全与稳定

安全的市场维持交易的信任,稳定的市场促进交易的繁荣。 民法典具有禁止诚实信用和滥用权利,大体上根据确认行为能力、否定法律效力、保护弱者权利等具体规则,维持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安全和稳定。

民法典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合法利益免受非法损害。 因此,未满8岁的未成年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必须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否则直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外,对于8岁以上未满18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接受赠与等纯粹受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适合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比较有效,保障其必要行为的好处。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特别否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以法律效力否定和法律责任负担等方法保障对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急状态、评价能力不足等情况,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不公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民法决定禁止高利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免进行校园贷等有高度安全风险的交易。 另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要求每个人在合法范围内行使权利,禁止滥用权利的行为。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与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持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疏忽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行使债务人对对方的权利,维护其合法利益的安全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不保护权利上的懒惰者,维持交易的稳定。 为了不成为权利上的睡眠者,民法设置了诉讼时效制度,通常要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 诉讼期限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另外,关于取消权,设置了开除期间,从当事人应该知道取消事由之日起1年以内,如果有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从应该知道取消事由之日起90天以内没有行使取消权,该取消权就会消失。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为了尽量避免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民法典创立了宣告失踪和死亡宣言制度,为法律关系的稳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据此,自然人下落不明两年以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下落不明。 失踪4年或意外失踪2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自然人死亡。 失踪者的财产由愿意担任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财产托管人托管,死者的财产带来继承等法律后果。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提高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效率和潜力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需要维护,还需要通过创新的制度提高效率和潜力。 民法典创立了个体经营者、法人制度,为各类主体设立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创造了条件,民法典通过大量典型的合同为民商事交易提供了行动指南。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法人制度给予自然人法律的合理庇护,让自然人住在公司中进行创造性的活动,以其投资为限度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受到诉讼等各种外部压力的障碍。 根据民法的规定,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企业、股份有限企业和其他公司法人,各种主体通过公司进行各种交易,简化合同关系,有利于交易的效率化,另外也有利于通过团体合作的力量发掘创造性生产的潜力。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特别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以挖掘经济快速发展的潜力。 法律行为最核心的价值是私法自治和信任保护,代理进一步补充和扩大私法自治的范围和能力,通过代理大力扩大民事主体的能力行业,扩大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关系的范围,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繁荣的迅速发展。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为了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此次民法典编纂就担保物权部分,进一步完善了动产担保和权利担保的体系,促进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融资功能的发挥。 物权篇整体体现了市场经济中财产归属和利用的基本秩序,制止争执,促进效率的两大法律价值。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需要市场这种“看不见的手”和公权力这种“看不见的手”。 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成熟,通过法律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性互动,激发未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无限创造力。

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光明日报》(年05月30日07版)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16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