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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女演员陈玉林在吴秀波出轨的事件引起了网民的关注。根据该女子父母公布的公开信,吴秀波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女子陈玉林以泄露隐私相威胁勒索钱财,陈玉林因涉嫌敲诈被捕。2018年10月26日,陈玉林再次与他联系,称与吴秀波的关系已经缓和,私下解决两人分手的问题是可能的。

近日,女演员陈玉林在吴秀波出轨的事件引起了网民的关注。根据该女子父母公布的公开信,吴秀波向公安机关举报,该女子陈玉林以泄露隐私相威胁勒索钱财,陈玉林因涉嫌敲诈被捕。

根据吴秀波的指控,陈玉林可能面临10年以上的监禁。1月22日,陈玉林的母亲向《北京日报》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目前,陈玉林已经被逮捕,但家属和律师都没有收到逮捕通知。”在被问及该女子是否曾向吴秀波索要高额分手费时,陈玉林的母亲说:“因为她不是参与者,所以具体细节不清楚。”如果我们最终真的有罪,我们也认罪。”

陈昱霖母亲回应吴秀波风波:女儿称是被陷害的

吴法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2018年10月,陈玉林女士曾向他询问与吴秀波的感情纠纷。当时吴秀波提出赔偿1000万元,律师提醒陈玉林不要主动索赔,否则可能有敲诈勒索的嫌疑。

据了解,我国法律不禁止索要分手费(索赔金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但禁止使用威胁手段,否则构成敲诈勒索罪。索要“分手费”的案例并不少见。《北京日报》记者发现,一些女性因索要“分手费”而被判处12年监禁。

吴秀波婚外情女子因敲诈被捕

在过去的几天里,吴秀波欺骗女演员陈玉林七年的消息在网上传开了。吴秀波在婚姻出轨后将该女子送进了监狱,陈玉林知道该男子已经结婚,并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双方都吸引了很多网民的批评。

1月18日晚,该名女子陈玉林的父母发布了一封公开信,称自去年中秋节陈玉林在朋友圈公开与吴秀波婚外情的相关内容后,吴秀波及其经纪公司和律师出面要求陈玉林澄清不实内容,并愿意以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向陈玉林支付分手费。之后,陈玉林与吴秀波达成协议,留在国外。在此期间,吴秀波向陈玉林支付了少量赔偿金,并要求陈玉林回国商讨后续事宜。11月5日,陈玉林回到北京,被警方带走。吴秀波以“敲诈”罪报警。根据指控,陈玉林可能面临10年以上监禁的处罚。

陈昱霖母亲回应吴秀波风波:女儿称是被陷害的

1月22日晚,陈玉林的母亲接受了《北京日报》记者的采访,并在公开信中证实了这一说法。“目前,警方确实逮捕了陈玉林,但家属和律师都没有收到逮捕通知。”

这名女子因敲诈罪被捕后,双方之间的情感纠葛被无休止地揭露出来。网友指责吴秀波是“渣男”,多年经营的魅力瞬间崩塌。随后,陈玉林也赶上了吴秀波的奢侈生活,如整容、环游世界、穿奢侈品、乘坐私人飞机。有网友爆料称,分手后,陈玉林向吴秀波索要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分手费”,最终因敲诈勒索被捕。

这名律师说,吴曾提议赔偿这名女子1000万英镑

1月19日,吴法天律师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消息称,他曾于2018年10月和11月为妻子陈玉林提供法律援助。

1月22日,《北青报》记者与吴法天取得了联系。吴法天说,他在2018年10月20日收到了陈玉林的咨询。起初,陈玉林想委托他与吴秀波会面,但会面的时间和地点尚未确定。

2018年10月26日,陈玉林再次与他联系,称与吴秀波的关系已经缓和,私下解决两人分手的问题是可能的。

去年11月3日,陈玉林再次去吴法天咨询签署第三方协议事宜。“当我接到她的电话时,我刚刚在法庭上有一个大案子,我们直到4号才详细地交流了情况。陈玉林在电话里告诉我,吴秀波会给她1000万,但她需要签署一份三方协议。”吴法天说,除了通知她吴秀波的赔偿之外,陈玉林还向他询问了第三方协议的签署事宜。“她告诉我,吴秀波要求她返回中国签署协议,并问我协议是否必须由她本人签署才能生效。但我告诉她,协议可以委托给一个律师或一个可信任的人,她没有必要回中国签字。”

陈昱霖母亲回应吴秀波风波:女儿称是被陷害的

吴法天说,在通话过程中,他还给了陈玉林一些建议,告诉陈玉林不要主动提起赔偿,除非对方主动提起,并建议陈玉林不要回家,因为她担心,当她与对方谈话时,对方会抓住一个发言漏洞,然后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她。

独家对话:

陈玉林的母亲:当我女儿见到律师时,她说她是被陷害的。如果她有罪,我们就认罪

北京日报:陈玉林被捕的消息是真的吗?

陈玉林的母亲:她真的被捕了。我们已经几个月没见到她了。只有律师可以在这段时间见她。和两个月前相比,我平静多了。现在我们面临着来自公众舆论的巨大压力,互联网上有很多不真实的言论。

《北京日报》:你知道陈玉林和吴秀波的关系吗?

陈玉林的母亲:当我女儿第一次见到吴秀波时,我们很高兴她和一位好老师交了朋友。直到去年2月,我才知道我女儿和吴秀波之间的这种关系。当时,我也打我的女儿,骂我的女儿,但考虑到她当时的身心状况,我真的不能批评太多。直到女儿被拘留了15天,陈玉林的父亲才知道。

《北京日报》:网上有很多关于陈玉林生活奢侈的说法,对吗?

陈玉林的妈妈:我们通常不住在一起。大多数时间我们都在家乡。她有很多衣服。我们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拿到的。但是昨天,亲戚朋友看到了最新的消息,说这些衣服在娱乐圈和明星中算不了什么。另外,网上发布的四个房子都不是真的。陈玉林在北京只有一套70层的房子,是2016年买的。网上有很多假截图,我从来没有告诉媒体那些著名的包是假的。

陈昱霖母亲回应吴秀波风波:女儿称是被陷害的

《北京日报》:陈玉林在会见律师时是怎么说的?

陈玉林的母亲:当律师见面时,陈玉林告诉律师,她是被陷害的,她是无辜的,这就是我们说出来的原因。对方举报陈玉林涉嫌敲诈勒索。我们真的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证据,甚至我们的律师现在也没有看到。

《北京日报》:陈玉林有没有向吴秀波索要巨额分手费?

陈玉林的母亲:我们没有参与此案,细节也不是很清楚。虽然吴法天律师联系过我们,说可以公开,但吴秀波的律师曾经威胁我们不要公开,如果公开了就逮捕我们。我们也想知道真相。如果陈玉林最终真的有罪,我们也会认罪。

《北京日报》:这一事件的披露是为了威胁吴秀波吗?

陈玉林的母亲:我们从来没有想过要败坏吴秀波的名声。否则,哪一位母亲想知道她的女儿是大三学生,她的女儿已经被捕的消息?我们真的别无选择,只能把这件事公之于众。

律师翻译:

如果你真的要求一大笔钱,你将面临十多年的监禁

北京明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齐连峰在接受《北青报》采访时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胁迫受害人为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索要分手费并不违法,但如果以威胁的方式索要分手费,则有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陈玉林真的向吴秀波要“1000万”,那么这个数额是巨大的。具体的刑罚判断应从敲诈勒索的数额、频率、手段和严重程度等多角度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认罪悔罪的态度也会对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背景链接:

一名索要“分手费”的女子被判最高12年监禁

《北京日报》记者在网上发现,有几起案件中,一名女子索要“分手费”,构成敲诈勒索罪。在这些情况下,许多女性要求的“分手费”数额巨大。

2016年,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称,刘与曲琪琪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但并未告知曲琪琪已婚。后来,在得知刘结婚的消息后,瞿琪琪扬言要揭露他们的关系或通过司法程序,迫使刘记下她精神损失的100万元欠款。

法院认为,曲琪琪受感情欺骗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但是,由于犯罪行为的未遂,是犯罪未遂,可以依法减轻处罚。因此,瞿琪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9000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妇女因索要90万元被判处12年监禁。

根据陕西省晋城市人民法院2014年公布的刑事判决书,贾和张某某在2007年8月左右是恋人。2010年4月,他们通过谈判分手了。2011年11月,贾谋谋威胁张谋谋,说他揭露了他们的关系并举报了张谋谋。

根据判决,贾多次敲诈90万元。2012年6月左右,贾将2011年索要的50万元贷款交给张某某,并强迫张某某在十天内索要10万元利息。2012年7月10日,张某某不得不将60万元汇给贾。之后,贾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张某某,威胁要揭露他们的关系,要求张某某出20万元买房,出10万元分手,张某某又数次给贾共计30万元。

贾认为,这90万元是张某某自愿给的,不是敲诈。

但法院认为,张某某在与贾的关系中,自愿向其支付了20万元的分手费。然而,在两人分手后,张某某受到贾的威胁,拒绝向公众透露他们爱人的婚外情,并因此向贾支付了90万元。

最后,法院判决贾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9万元。她认为,在与受害人张某某分手后,她通过发送短信和强行向受害人索要钱财的方式对受害人进行了威胁,数额巨大,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此外,《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一起案件中,一名妇女因向丈夫索要“分手费”后将基金退还给丈夫而被判处敲诈,但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的刑事判决,张某某离婚并带了一个儿子生活,在经商过程中遇到了孟某某,并维持了四年不公平的男女关系。在此期间,双方进行了经济交流,但由于感情纠葛,他们几次分手。2014年初,孟某再次提出分手,张某通过电话和短信向孟某索要分手费。在孟某同意支付张某30万元分手费后,他于2014年3月1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3月19日,孟以转账方式支付张某某10万元,其余20万元经电话协商不再支付。事发后,被告张某某的家人将受害人孟某某的全部资金返还。

陈昱霖母亲回应吴秀波风波:女儿称是被陷害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多次通过短信和电话威胁受害人索要分手费,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原审被告人的目的是与被害人结婚,无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其次,在收到孟某的10万汇款后,张某明确表示不要剩余的20万。事发后,张某的家人已将所有赃款返还给孟某,并达成谅解。此外,张某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小。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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