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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旧房暂时不能申请维修资金。居民可以按比例分担费用
如何处理房改问题?从1998年到2011年5月1日,如果商品房出现问题怎么办?最近几天,晨报热线收到了许多公众咨询。昨天,记者独家采访了烟台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安全与维修资金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旧商品房暂时不能申请维修资金,受益户可以按建筑面积比例平均分摊费用。
个人不能申请房改
由原产权单位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改维修基金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住户缴存,一部分由产权单位缴存。”据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安全和维修基金管理科的一位人士称,烟台是一个较早实施住房改革的城市,于1995年开始实施住房改革。建设部于1998年出台了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即1998年以前,烟台大部分房屋已经出售,居民应承担的维修资金不是由个人支付的。
“目前,市财政只有15%的维修资金由产权单位支付,也就是说,1998年以后,国家规定20%的多层住宅和30%的高层建筑。现在这笔钱存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房改房出现漏雨、维修等问题,由于个人没有存款,他不能以个人身份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只能由原产权单位向市财政局非税收管理处申请使用共用部位维修资金。
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的电话号码是6632023。此外,如果申请资金不足,受益户可以按建筑面积比例分享。
旧商品房需要维修
费用按地区平均分摊
“1998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之前从商品房收取的资金是用于启动物业管理和社区公共设施更新改造的资金。我们正在清理这部分资金。”相关人员介绍。当时以“启动物业管理和社区公共设施更新改造资金”的名义进行缴存,缴存标准为框架结构16.8元/平方米,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
"这部分钱从未在芝罘区使用过."据工作人员称,这笔钱目前存放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处。根据当时的文件,这些资金是“启动物业管理和更新改造社区公共设施的资金”。根据当时使用方法的有关规定,它涉及到社区的公共设施,也就是说,这笔钱与居民的建筑物本身无关。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人员清理资金。
“因为同一栋楼里的一些居民已经付了款,一些没有付,清理工作主要是为了找出谁付了款,谁没付,哪个社区付了款,哪个社区没付。清理结束后,资金将落实到家庭,今后将出台相应的政策。然后根据政策使用这笔钱。”据介绍,目前家庭住房存在问题,只能由受益家庭按建筑面积比例平均分摊。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房改暂时不能申请维修资金,维修费用可以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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